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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

破晓

少年排在了大街西门的队伍里,高高的牌坊下,前后都是赶市的民众,有男有女,基本上看不到老人或孩子。

其实在鬼市里,风沙小了好多,但大多数民众依旧蒙面,毕竟把脸藏在面巾下有一种安全感,习惯就成自然了。

敢于露脸的大都是豪横之辈,又或是安全得到保障之人,比如鬼市的运营者和守卫者,以及有钱有势者。

拒马之间的夹道很窄,只能容一人通行,平常人少的时候,仅开一条道,人多的时候,可开三条。

在两侧保丁戒备森严的注目下,排队的人群很有秩序。

保丁们皆黑袍短靴,挎刀持枪,满脸严肃,甚是威武,颇有官兵气象。

鬼社辖下的保丁大约五百名,加上可以临时征集的千名义勇,这支不大不小的力量维持着鬼市的治安,保护着十余万的鬼市居民。

王令不达,令流民失去对王权和律法的敬畏,坑蒙拐骗、强取豪夺、谋财害命之事司空见惯,甚至为了一个窝窝头都能弄出人命,但在鬼市,还是秩序井然。

鬼市从不禁止流民进出,来去自由,交易自由。

三行首组建的鬼社,最大的收益是各类民居的租金,因为昼夜温差极大,夜间若无居所,冻死几乎是注定的。

是以鬼市不存在街头流民,有一些实在付不起租金的,还有一个选择,就是去那些荒废的村落过夜,当然安全就得不到保障了。

鬼社所订的私法极严,打架斗殴者挑断脚筋,偷盗一文钱者剁手,强买强卖者杀,私闯民宅者杀,其他作奸犯科者皆杀无赦,没有公堂会审,宁枉勿纵,当场格杀,这便是所谓的乱世重典。

曾有几股流匪试图劫掠鬼市,但在保丁和义勇的顽强反击下死伤惨重,从此再无人胆敢窥伺,鬼市的口碑越发响亮,投奔而来的流民更多,连临近的几个大城都不定期派遣商队来鬼市交易。

“破晓,今天有啥收获?”一个二十出头、模样普通的守卫很熟络地跟少年打招呼。

少年叫破晓,这个名字是他给自己起的,因为破晓是一天中最安全的时光。

破晓算是鬼市的熟客了,哪怕是一直蒙面,也有一些守卫和鬼市店铺的伙计掌柜,能一眼认出他来。

其实,像破晓这种乖巧懂事的少年,想不认识都难。

“铁柱,送给你娃的。”破晓从包裹里摸出一个看不出本色的布老虎,递给名叫铁柱的守卫,这是他今早帮女子找裤子时顺下的。

铁柱家有妻小,布老虎这种儿童玩物在鬼市上没人要,对孩子还是有吸引力的。

破晓年纪不大,却很懂做人,知道哪些人该笼络,哪些人不能得罪。

铁柱的个头不高,身体也不壮,身手却是不凡,曾经有一个壮汉借酒撒疯,结果被他一脚就踹晕了。

进了鬼市大街,破晓直奔拾荒人的易市,鬼市三行首下设三铺,分别是水铺、食铺、药铺。

三百六十行,行行皆有首。

旱灾之年,只有三个跟关系民生的行当最金贵:水、食物和医药。

顾名思义,三行首就是水行首、食行首和药行首,垄断了鬼市这三个行当的交易。

拾荒人找到的东西品种繁杂,不过只要在鬼社颁布的易市名单上,三铺基本上都是接受的,可按每月公布的价格置换所需的饮食药物,剩下的折现。

比如铜铁可按斤重论价,也有一些不好议价的,比如古董、旧书之类,就全凭伙计、掌柜一张嘴了。

客人若对价格不满意,可拿到鬼市的杂货区自主交易,那里有其他商铺以及摊点,毕竟肉都让三行首吃了,也要给其他人喝点汤。

“破晓来了,今儿有什么好货色?”水铺的胖掌柜一眼看到了少年,由于几个伙计都在忙,便亲自招呼这个熟客。

破晓来到水铺的柜台前,把包裹放下,心中叹了口气,每次拾荒所得,至少一半都用来换水了。

“胖叔,这一次有好东西,我第一个就想到你。”破晓老滋老味道,毕竟彼此打交道都一两年,不熟也熟了。

看到少年掏出了那只毛皮完好的幼兔,胖掌柜眼睛一亮,这可是猎户的易市才有的好东西。

猎户的易市同样也有三铺,虽然同属一家,但针对不同的客源,彼此也有明争暗斗。

“怎么,破晓转行当猎户了?以后发达了,可不要忘了胖叔啊。”胖掌柜笑嘻嘻地调侃,一双小眼睛很诚实,让人看了放心,称了称幼兔的斤重,给出了一个好价钱——六文钱。

看着伙计提走了幼兔,破晓不由想起了那个打猎的,半晌才回过神,用掉两文钱买了两水囊的水,拿着找回的四个铜板,紧紧地攥在手心,生怕丢了,不期又想到了那一夕得失的金银元宝,又是一阵肉痛。

不行,趁着今儿有余钱,怎么也要犒劳一下五脏庙,安抚一下受伤的心灵。

“姨娘叫我买菜,买到三两黄韭菜,姨娘打我,姨娘骂我……”街边传来稚嫩的童音,几个穿着锦衣的孩童坐在一块空地上唱着童谣,边上站着两名带刀家丁护卫。

破晓羡慕地看了他们一眼,这是鬼市权贵的子女,同是爹娘生,同人不同命。

鬼市大街分为三段,西段为拾荒人易市,东段为猎户易市,中段最热闹,集中了杂货区和各种玩耍去处。

杂货区人来人往,两边杂货铺的伙计在招呼,也有摆摊的小贩在吆喝,还有不少流民的脚下席地摆了一堆五花八门的物品,有些没啥价值,但接受以物换物。

若是有心人,有时可以淘到宝。

据说年前,曾有一名道士在此淘到一本仙书,惊喜之下,腾云驾雾而去。

此事破晓并未亲眼目睹,只听人云亦云,世上有神仙吗?他是不太信的,但他相信世间有鬼有妖。

鬼市无鬼,而人心似鬼,这些年他见过的心怀鬼胎之人太多太多。

尸魃、兽魃便是妖,至于传说中的神仙,不应该是悲悯众生、救苦救难的上苍之子吗?

但三十年大旱,妖孽肆虐人间,神仙在哪?呵呵呵……

破晓走过了熙熙攘攘的杂货区,一股诱人的香味钻进鼻子,他顿时口水满嘴,循着香味进了一家食肆,坐在食客寥寥的大堂,在伙计的白眼中,咬着牙花了两个铜板,点了一盘韭菜饺子,配上一小碗热气腾腾的饺汤,那过年才有的味道,令他吃得两眼泪汪汪。

吃饱喝足,少年重新戴上面巾,昂首步出食肆,听到隔壁的包厢里隐隐传来喝酒划拳的声音,想来包厢里一餐饭的价格,够一个流民吃上半年的吧。

破晓的手心中还有两个铜板,打算去赌坊花掉一个,试试手气,不过他知道十赌九输,每次只押一个铜板,输了就走,赢了就在家躺两天。

不像某些赌徒输得底朝天,只能去打擂台、决生死,以还清所欠的赌债。

从食肆到赌坊,中间必经兰桂坊。

食肆自然是食行首所有,赌坊则属于药行首,兰桂坊由水行首经营,擂台则是三行首轮流坐庄,这便是鬼市的三铺两坊一擂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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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破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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